01 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期刊导读 > 2010 > 01 >

商务部积极推进内贸领域立法工作

【作者】 石树文

【关键词】 商务部部长 立法工作 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 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 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 《旧货流通管理办法》 国务院办公厅 扩大消费

摘要】本刊记者从中国商经学会获悉,在第三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上商务部部长助理崇泉表示,商务部将围绕“促流通、扩消费”的目标,继续加强内贸领域的商务立法工作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》,商务部已下发了29个配套文件。在此基础上,商务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内贸领域立法工作.一是出台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,扩大城市消费的法律制度。包括制定《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》、《旧货流通管理办法》等,引导形成科学消费、循环消费模式;推动修订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,促进汽车产业节能环保;修订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,落实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各项制度,积极促进汽车消费和生产发展。

上一篇:“商业改革与创新发展”学术研讨会开始征集论文
下一篇:“二元”经济结构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分析

版权所有 © 《商业研究》编辑部  黑ICP备05005923号
地址: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  邮政编码:150028